近期,財政部、發改委、央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通知要求嚴禁地方政府直接或間接吸收公眾資金違規集資、切實規范地方政府以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的行為、加強對融資平臺注資行為管理、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和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一、本次通知出臺的背景分析
1.本次通知的出臺是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提出的“高度重視財政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隱患,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和區域金融風險底線”相呼應的。眾所周知,地方融資平臺債務風險一直被視為財政金融領域所面臨的主要系統性風險之一。根據國家審計署2011年的相關審計結果,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占62.6%,負有擔保責任的占21.8%,其他相關債務占15.6%。一旦地方債務風險積累到一定程度,則可能會向上級傳導,最終地方政府債務的償還責任可能不得不由中央財政兜底。
盡管近兩年,隨著銀行融資平臺類貸款的收緊,地方融資平臺風險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但2012年在穩增長的基調下地方政府在保障房、水利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剛性投入進一步增長;而與之相對應的是,在持續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下,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明顯下降,帶動其財政收入增速下滑,加上前期的平臺債務目前已經進入集中還款期,使得地方政府面臨的資金缺口逐步加大。因此,部分地方政府開始通過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進行直接或間接融資。根據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截止2012年3季度,政府和信托公司合作項目余額為3903.46億元,占全部信托產品的比重為6.18%,占比連續3個季度回升。這進一步增加了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負擔及風險,此次四部委再度對地方政府禁止通過金融租賃、信托公司及回購等方式舉債的規定進行重申,旨在防范地方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進一步擴大。
2.本次通知的出臺也反應了新一屆領導機構力圖改變傳統的經濟增長模式,而更加注重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的思路。盡管短期內國內經濟增長依然主要依靠投資進行拉動,但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會進一步注重投資機構的優化。201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談到對2013年財政和投資政策的定調也相對謹慎,會議指出“要在打基礎、利長遠、惠民生、又不會造成重復建設的基礎設施領域加大公共投資力度。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要結合稅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各級政府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錢用在刀刃上。”另外,2012年在經濟增速下滑的影響下,國內稅收收入出現明顯下降,因此我們認為2013年財政政策的發揮空間相對有限,大規模刺激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ǖ闹攸c也將放在以往重視不夠的農田、水利建設,以及中西部落后地區的基礎交通設施建設等。中期來看,地方債務問題可能成為我國未來經濟運行中的重要不確定因素,整個“十二五”期間,國內或呈現地方債務治理與投資增速下滑和經濟增長中樞下移并行的局面。
二、通知的出臺對鋼鐵行業的影響分析
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主要以投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為主。根據審計署的相關報告已支出債務資金中,已支出的債務資金中,用于市政建設、交通運輸、土地收儲整理、科教文衛及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建設等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的支出占86.54%。在地方政府資金缺口日益擴大的背景下,此次出臺的規范地方融資平臺通知可能會拖累2013年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增長速度。
而從目前情況,制造業和房地產投資增速處于相對低位,鋼鐵下游的汽車、機械和家電等行業盡管較10月有所好轉,但景氣度依然較低,故基建投資的增長或將成為拉動2013年鋼材需求增長的主要動力。若后期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得以嚴格執行,2013年國內鋼材需求的增長速度可能低于預期。外需方面,雖然近幾個月我國鋼材出口持續增加,但對主要出口國韓國和印度的出口增速連續下降,加上東南亞國家鋼材產能擴張速度加快以及出口貿易摩擦的增多,預計2013年全年出口的增速也將較2012年有所下降。
總體來看,12中下旬以來國內鋼價的上漲主要是由于近期國家項目審批速度加快,市場預期后期需求增加以及成本支撐等因素的影響,此輪價格的上漲缺乏實際需求的支撐。一旦后期需求恢復程度低于預期或政策面有所變動,則不排除價格有回調的可能,因此我們對后期鋼材市場持相對謹慎態度。而此次規范地方融資平臺通知的出臺,我們認為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鋼材需求的增長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