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4-02-07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3]1662 號”文《關于核準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復》核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3,283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1.88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90,020,400.00元,扣除保薦承銷費用和其他發行費用合計人幣39,196,368.85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50,824,031.15元。以上募集資金已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于2014年1月16日出具XYZH/2013A8037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公司與保薦機構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魯證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簡稱“交行常州分行”)已于2014年2月14日簽署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三方監管協議,詳見2014年2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發布的公告。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增加存儲收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公司與齊魯證券、交行常州分行達成《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公司將在交行常州分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324006030018120669953(以下簡稱“專戶”)中的部分募集資金以大額存單方式存放至交行常州分行新開設的賬戶324899999600003001059,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二、為保證募集資金項目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三方同意:公司以大額存單及通知存款形式存放資金。公司在存單到期及通知存款銷戶后將及時轉入《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齊魯證券。
三、存單到期、續存均須從專戶中經過,存單不得質押。
四、本補充協議自公司、交行常州分行、齊魯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定期存款到期(包含續存方式到期)并轉入募集資金專戶之日起失效。
五、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構成公司、交行常州分行、齊魯證券于2014年2月14日簽署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5年7月10日
證券代碼:002708 證券簡稱:光洋股份編號:(2015)051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維護公司股價穩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針對近期股票市場的非理性波動,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積極響應江蘇省上市公司協會關于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倡議,切實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同時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為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采取以下措施:
堅決維護證券市場穩定,在股市異常波動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不減持公司股票,切實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2、在法律法規許可的情況下,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回購公司股票,積極推動上市公司開展市值管理,以實際行動維護市場穩定。
3、誠信經營規范發展,持續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及時澄清不實傳言,積極踐行投資者關系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努力推動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和重大決策,為股東提供真實、準確的投資決策依據。
4、公司立足長遠扎實做好實業發展,努力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充分利用好改革機遇,發揮好資本市場功能,率先實現企業轉型發展,以真實穩定的業績回報廣大股東。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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