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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債權到期未獲清償并簽署補充協議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4-02-07

證券代碼:002122 證券簡稱:ST天馬(2.360, 0.00, 0.00%) 公告編號:2022-020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債權

到期未獲清償并簽署補充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公司”)債務人齊齊哈爾市土地儲備和地產服務中心(原齊齊哈爾市土地儲備地產中心,以下簡稱“土儲中心”、“甲方”)無法如期履行對公司的12,000萬元的債務,公司控股子公司齊重數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重數控”或“乙方”)與土儲中心簽訂《齊齊哈爾市一廠[A04]、[A05]地塊〈協議書〉(2019年11月19日)之補充協議》?,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債權基本情況

2014年4月24日,齊重數控與土儲中心等政府有關部門就齊重數控北廠區土地收儲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就齊重數控北廠區中《一廠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圖》中的A-04、A-05、A-08地塊(該三塊土地對應的土地證編號為齊土籍國用(2006)第0101023號、齊土籍國用(2002)第0100223號、齊土籍國用(2002)第0100224號、齊土籍國用(2002)第0100225號)的土地收儲事項,簽署了《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補償合同》。依據資產評估報告的評估并經協商后,三塊地塊收購補償價款分別為35,134萬元、45,000萬元、20,077萬元,共計人民幣100,221萬元。詳細情況見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披露的《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儲暨公司股票復牌公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4-018)。

對于A-08地塊,因齊重數控未履行交付土地義務,土儲中心亦未履行支付20,077萬元收購補償款項之義務,因此雙方解除了A-08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補償合同》。具體內容請見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11);

對于A-04地塊和A-05地塊,兩地塊的土地收儲補償款金額合計為80,134萬元,齊重數控均已完成土地的移交,并取得土儲中心簽發的《收購土地交接單》。后續齊重數控共收到兩地塊補償款金額30,000萬元,仍有50,134萬元補償款待支付。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臨時)會議和2019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儲補償款的議案》,同意將待收取補償款由50,134萬元調整至30,134萬元,并簽訂《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應按如下時間向乙方支付30,134萬元收購補償價款:

(1)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不低于2,134萬元;

(2)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不低于16,000萬元;

(3)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剩余補償價款”

以上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發布《關于調整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儲補償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60)。

截至2022年3月28日,齊重數控已在約定期限內收到應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收到的款項共計18,134萬元,尚未收到應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土儲中心應支付的剩余補償價款12,000萬元。

二、債務方基本情況

1、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交易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原正科級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交易工作,2004年因增加土地儲備職能更名為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工作職能主要有三項:一是負責土地儲備工作;二是為市政府融資貸款;三是完成市政府決策的土地和礦業權的供應交易工作。2017年按照市政府機構改革要求,將土地礦業權公開交易工作職能從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剝離出去,原交易科的土地礦業權交易工作職能及相關人員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原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更名為齊齊哈爾市土地儲備地產中心,隸屬于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管理,是齊齊哈爾市唯一一家承擔土地儲備職能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并納入國家土地儲備機構名錄。

2018年11月按照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要求,市土地儲備中心與市地產所、統征站合并為市土地儲備地產中心。新成立的儲備地產中心在土地儲備工作方面主要承擔以下四項職責:一是負責擬定全市土地儲備計劃,依據政府批準的土地儲備計劃實施土地收購、儲備;二是負責建立市級土地儲備庫;三是負責對已儲備土地的前期整理及管護工作;四是配合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負責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募集資金的管理使用。

2、土儲中心與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存在關聯關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

三、后期安排

齊重數控與土儲中心于2022年3月30日簽訂《齊齊哈爾市一廠[A04]、[A05]地塊〈協議書〉(2019年11月19日)之補充協議》,就剩余債務達成一致意向。主要內容為:

“甲乙雙方于2019年11月19日簽署編號為一廠【A-04】、【A-05】地塊的《協議書》后,協議履行順利。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按照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12000萬元土地補償款支付或抵消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應按如下時間向乙方支付4,000萬元收購補償價款。

(一)2022年3月31日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

(二)2022年4月25日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2,000萬元;

(三)2022年9月30日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

第二條在本協議簽署日后至2023年3月31日前,甲方或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或其相關部門及單位在乙方地塊范圍或對乙方投入資金、資產的,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后,可等額扣減(抵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土地收購補償價款。剩余收購補償價款甲方應在2023年3月31日前和2023年9月30日前分別按30%和70%比例向乙方支付。

第三條若甲方違約未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支付方式及時向乙方支付(抵消)收購補償款的,則甲方應以當期違約尚未支付的收購補償款為基數,自2022年4月1日起至實際付款日之前,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同期利率向乙方計付利息。

第四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簽名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主管部門執一份,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執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四、對公司的影響

1、此次齊重數控與土儲中心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第二條關于可抵消土地款的約定,指的是經齊重數控與土儲中心書面確認,土儲中心或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或其相關部門及單位對齊重數控未收儲地塊范圍或對齊重數控投入資金、資產的,可等額扣減(抵消)土地收購補償價款。

2、此次齊重數控與土儲中心簽訂的補充協議,就原還款計劃中尚未履行的部分暨剩余補償價款12,000萬元進行了延期,將對齊重數控經營現金流產生一定影響。2022年3月29日,齊重數控收到土儲中心支付的剩余部分款項1,000萬元,尚余11,000萬元土地收儲款待支付。公司管理層將就上述事項與甲方進行溝通與協商,時刻關注后續債務履行情況,努力尋求化解風險方案,力爭使之對公司的影響降至最低。

3、針對該筆應收款項,公司將賬面余額與按實際利率折現的合同存續期內預期可收取的現金流量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預期信用損失,結合以前年度已計提的信用減值準備余額,2021年度預計將沖回預期信用損失約241.50萬元,即增加齊重數控當期利潤241.50萬元,上市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增加當期利潤230.85萬元(以上數據為公司初步測算,最終以2021年年報披露數據為準)。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1日

證券代碼:002122 證券簡稱:ST天馬 公告編號:2022-019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完成

工商變更登記并換發營業執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8日分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和《關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公告》。

一、工商登記情況

2022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項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本次營業執照登記變更的主要事項如下:

說明:因工商系統原因,經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最終核準的公司住所與公司原披露的變更后公司住所存在不一致,但不涉及實質內容的變更。

除上述變更外,公司其他登記事項均保持不變。

二、備查文件

1、新《營業執照》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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