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瓦房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公司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三年內(
以上稅收優惠政策預計影響公司2011年度凈利潤約330萬元。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
1、《關于認定大連市201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大科高發[2012]14號)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瓦房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