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偽造國外著名品牌軸承包裝三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訴
發布日期:2024-02-07
犯罪嫌疑人賈某某等三人為牟取不義之財,大肆偽照銷售國外著名品牌軸承外包裝,嚴重侵犯了相關企業知識產權。5月21日,該案經山東省臨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偵查終結,以非法制造銷售注冊商標標識罪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
2011年10月21日,臨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工作獲悉,該市煙店鎮軸承大市場內一門市部公開銷售國外品牌軸承外包裝。該大隊迅速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賈某某自2011年2月份以來,在煙店軸承大市場租賃一間門市部,公開銷售偽造的德國舍弗勒科技有限公司(簡稱FAG)、日本精工株式會社(簡稱NSK)和“NTN”株式會社(簡稱NTN)等國外著名品牌軸承外包裝箱、標貼封條、內袋等。辦案民警從其經營場所當場查扣NSK、KOYO、NTN、FAG、NACHI等國外九家公司各種型號軸承包裝箱96120個,軸承標貼封條11200張共628800個。經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查詢,以上商標全部已注冊,并且在專用期限時間內。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賈某交待所售軸承包裝系從冠縣范某某、范某處購進。辦案民警順線追擊,將范某某、范某抓獲。兩人交待了非法制造國外公司著名品牌軸承各種型號包裝盒500多萬個,通過賈某對外銷售的犯罪事實。
今年3月份,德國舍弗勒科技有限公司、日本精工株式會社和“NTN”株式會社分別向山東省公安廳寄來感謝信,對聊城公安經偵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商標犯罪中做出的努力和為企業挽回巨額經濟損失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