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分批裝運詳情,中國軸承網將結合案例為大家詳細說明。
1、案情介紹
中國某公司與外商成交出口焦炭2000公噸,約定采用分批裝運,裝運日期為1987年3月至6月,每月裝運500公噸,憑不可撤銷信用證付款,并受《國際商會第400號出版物》的約束。中方公司按照買方開出的信用證于3、4兩月裝運500公噸焦炭出口,并按時交單議付。但因國內市場貨源緊缺,5月份運輸線路出現故障,部分焦炭未能按時裝運出口,導致中方公司在6月份一次運出1000公噸焦炭,并憑單向銀行議付貨款,但卻遭到銀行拒付,其理由是我方公司5月份未按信用證裝運焦炭出口,信用證已失效。我方只好將付款方式改為托收方收到貨款。但最后仍不得不向買方償付損失賠償金近萬美元。
2、案件結果
我方向銀行議付貨款時遭到拒付,其理由是我方公司信用證已失效。我方只好將付款方式改為托收,并向買方償付損失賠償金近萬美元。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裝運是國際貨物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裝運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之一,是一項買賣交易活動能夠順利完成的重要保證。本案涉及到分批裝運的問題?!陡鷨涡庞米C統一規則》中明確規定,除非信用證有相反規定,可準許分批裝運和轉船。在分批裝運的情況下,如其中任何一批未按規定裝運,則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一般來說,允許分批裝運的條款對賣方較為有利。一些國家的合同法規定,若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未對裝運加以規定,則不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由此,建議國際貿易當事人最好應在買賣合同中對此項內容予以明確,以免發生爭議。
4、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于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與信用證完全獨立的法律文件。依據《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的規定,分批交貨的合同除非各批貨物之間存在互相依存之關系,否則,各批交貨均應視為一個獨立的合同。因此,本案中對其中一批貨物交付的違反,并不影響其他各批交貨的合同。中方公司應僅就5月份未裝運出口部分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其他各批貨物買賣的履行應照常進行。
但同時案例中載明受《國際商會第400號出版物》的約束,信用證各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應適用該慣例的有關規定。根據該慣例,對于分批交貨的信用證,如果其中任何一批貨物未按時裝運,除非開證人另行授權,否則以后各批交貨均告失效。所以,當本案當事人6月份向銀行議付貨款時,信用證已失效,銀行也因此有權拒付貨款。
1、案情介紹
中國某公司與外商成交出口焦炭2000公噸,約定采用分批裝運,裝運日期為1987年3月至6月,每月裝運500公噸,憑不可撤銷信用證付款,并受《國際商會第400號出版物》的約束。中方公司按照買方開出的信用證于3、4兩月裝運500公噸焦炭出口,并按時交單議付。但因國內市場貨源緊缺,5月份運輸線路出現故障,部分焦炭未能按時裝運出口,導致中方公司在6月份一次運出1000公噸焦炭,并憑單向銀行議付貨款,但卻遭到銀行拒付,其理由是我方公司5月份未按信用證裝運焦炭出口,信用證已失效。我方只好將付款方式改為托收方收到貨款。但最后仍不得不向買方償付損失賠償金近萬美元。
2、案件結果
我方向銀行議付貨款時遭到拒付,其理由是我方公司信用證已失效。我方只好將付款方式改為托收,并向買方償付損失賠償金近萬美元。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裝運是國際貨物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裝運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之一,是一項買賣交易活動能夠順利完成的重要保證。本案涉及到分批裝運的問題?!陡鷨涡庞米C統一規則》中明確規定,除非信用證有相反規定,可準許分批裝運和轉船。在分批裝運的情況下,如其中任何一批未按規定裝運,則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一般來說,允許分批裝運的條款對賣方較為有利。一些國家的合同法規定,若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未對裝運加以規定,則不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由此,建議國際貿易當事人最好應在買賣合同中對此項內容予以明確,以免發生爭議。
4、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于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與信用證完全獨立的法律文件。依據《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的規定,分批交貨的合同除非各批貨物之間存在互相依存之關系,否則,各批交貨均應視為一個獨立的合同。因此,本案中對其中一批貨物交付的違反,并不影響其他各批交貨的合同。中方公司應僅就5月份未裝運出口部分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其他各批貨物買賣的履行應照常進行。
但同時案例中載明受《國際商會第400號出版物》的約束,信用證各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應適用該慣例的有關規定。根據該慣例,對于分批交貨的信用證,如果其中任何一批貨物未按時裝運,除非開證人另行授權,否則以后各批交貨均告失效。所以,當本案當事人6月份向銀行議付貨款時,信用證已失效,銀行也因此有權拒付貨款。